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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盟争取到2021年度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2022万元

为加快推进我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全盟文旅产业整体服务质量,以重点项目建设为推进文化和旅游业提质增效的重要抓手,我局积极开展2021年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共争取自治区旅游发展资金2022万元。其中:自治区重点旅游休闲城市项目资金1000万元、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项目资金200万元、乡村旅游项目资金180万元、旅游基础设施项目资金300万元、文旅企业贷款贴息项目资金342万元。

自治区旅游发展资金的下达对我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自治区旅游休闲城市,推动全盟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等意义重大。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积极发挥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提前做好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等相关工作,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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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 资源与产业发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