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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防范文物犯罪 筑牢文物安全红线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好全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推进部署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联合打击防范文物违法犯罪工作长效机制作用,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11月23至24日,盟文旅广电局联合盟公安局、盟市场监管局及相关旗(区)文旅、公安部门深入阿拉善左旗、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开展联合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切实保障文物安全。



专项行动重点对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区范围内定远营、大漠奇石产业园和海洋奇石古玩市场进行全覆盖式检查,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非法买卖石器等文物违法行为现场责令整改,并对经营者进行文物法律法规宣传普及,要求做到守法经营、规范经营,杜绝各类非法文物的经销行为,坚决维护文物流通市场秩序。在阿拉善左旗文物保护中心查看微波传输视频监控运行情况,要求继续巩固和推广利用微波线路优势实时监管野外文物安全。同时,对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苏木图石窟、巴彦浩特岩画、松鸡沟岩画、科学井岩画、明长城、大沟岩画等不可移动文物遗址进行实地检查,要求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文物部门要尽快完善文物“四有”建设,为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制作并规范树立文物保护标志碑、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牌,明晰文物级别、身份,既起到警示作用,有利于文物的保护管理,也有利于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依法保护文物的意识。



通过专项行动,阿拉善盟着力推动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打防结合、群防群治的文物安全防范体系,深入排查文物安全领域风险隐患,不断强化文物安全长效机制,加大文物保护力度。一是层层压实责任,突出抓好风险防控。加强源头治理和全过程监督,聚焦法人违法、盗窃盗掘、火灾事故三大风险,持续开展文物安全巡查和联合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二是筑牢安全防线,强化安全监督监管。建立定期排查整治机制,完善文物安全防范体系,强化文物安全科技支撑,形成“人防+技防+物防”文物安全管理模式。三是坚持整体防范,扎实推进文物保护工程。开展建设项目区域文物前期勘察和审批工作,积极申请实施文物保护单位“三防”工程,切实增强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安全。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安全警示教育。持续深化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警示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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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 文化遗产科